中新網3月9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傑今日表示,水污染防治和大氣竹北買房污染防治法律修改已列入立法規劃,法律草案中強化了政府責任,規定行政機關有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主要負責人要引咎辭職。
  今天15時,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梅地亞中心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五位負責人就“人大立法與西裝外套監督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袁傑表示,兩會上,環境問題是大家最熱議的問題。我們要集中治理環境問買屋題,目前百姓們最急迫解決的是水和大氣污染問題。水污染防治和大氣污染防治法律已經制定,目前已經列入我們的立法規劃,有關方面正在加緊修改。藉此機會,我想先給大家介紹一下我們目前正在進行的環境保護法修改的一些情況。
  袁傑指出,在目前環境問題這麼嚴峻的情況下,修改環境保護法,我們知道人民群眾對此寄予厚望。環境保護法是主要規定環境保護領域里的主要制度的基本法律。環境保護法中規定了一些作為我們新時期環境保護的一些新的理念和所遵循的基本原則。比如在環境保護法中規定了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要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污染者擔責的原則,強調政府、企業、褐藻糖膠公民都有義務保護環境這樣一個全社會都共同治理的理念。在此基礎上,環境保護法中還針對現實中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包括水、大氣的污染等共性的問題,做了一些有針對性的、管用的、有力的規定。
  ——在法律草案中強化了政府責任,比如規定地方人民政府有義務採取措施,遏制現在環境惡化的情況,政府在制定經濟、技術政策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在法律裡面明確了環境保護工作的考核評價制度,環境保護工作做得好不好,是對政府及其有關負責人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在法律中還強化了法律責任追究制度,規定行政機關有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後果找房子的,主要負責人要引咎辭職。
  ——在環境保護法草案中也完善了環境保護的管理制度,重在源頭管理和過程管理,對生態保護和補償,對農村保護,對土壤保護,對區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防治、聯防聯治等現在急需解決的問題都做了規定,並且還支持企業節能減排等。
  ——重視行為監管,強化法律責任。要集中解決環境保護中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對逃避監管排放污染物的人員可以進行拘留。對未批先建的行為也做了針對性的規定。對環境評價機構等作出的虛假評價,可以追究其連帶民事責任,並且賦予環保機構對污染物排放設備的查封和扣押權。
  ——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保障公民對環境保護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規定了環境信息的公開制度,環境影響評價參與制度和訴訟制度。在這裡我想說,公眾的參與不僅僅是監督,公民要自覺地履行環境保護義務。我們國家是一個有十幾億人口的大國,每一個公民如果都能夠以節約為本,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減少污染物排放,這樣將大大減少我們國家的環境負荷。為此,在草案中也規定了公民要配合政府,比如對垃圾進行分類,要履行環境保護義務。在要求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同時,也規定了農業生產者應當依法使用農藥、符合標準的肥料,減少秸稈的焚燒。要培養青少年的環境保護意識,加強環境保護宣傳。因為環境保護法是整個環境保護領域的基本法,將來在修改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的時候,所有基本原則都要遵守。  (原標題:環保法修改擬強化政府責任 後果嚴重負責人須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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